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隐私政策

本政策仅适用于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相关产品和服务。

更新日期:2025年1月1日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为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我们”),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而言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您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政策》。

我们将尽力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述向您进行说明和告知,并就本政策中可能与您的合法利益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采用字体加粗的方式以提请您的注意。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首次打开、注册账号、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政策中的全部内容,并自主进行适当的选择。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您也需要立即停止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产品及相关服务。如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则视为您已经充分、完全地阅读并理解了本政策中的全部内容,并且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的约定收集、使用、存储及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您享受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更好地保护您的账户及资金安全。我们对可能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及相关重点内容,已采用粗体特别提示,希望您在阅读时特别关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会根据最小必要原则,仅在您使用特定功能时,为实现向您提供服务的目的,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收集、使用、存储及对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400-930-9369与我们取得联系。

本政策中涉及的专用术语和关键词有:

根据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GB/T35273—2020)中的规定,给出个人信息类型和个人敏感信息类型参考:

1、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2、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通常情况下,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和涉及自然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收集哪些您的个人信息

1、您需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形

在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及相关服务时,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将根据下列不同场景下的相应目的收集、使用您特定种类的个人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保障您的账户和资金安全,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的要求。

(1)注册登录

在您注册/登录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账户时,您需要提供手机号码、验证码及密码,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服务时,您需提供手机号码作为账户登录名,登录时我们还需要收集您的硬件序列号、唯一设备识别码(android_id、OAID、Mac地址、IMEI、IMSI)以及验证账号、密码并完成登录;如您拒绝提供手机号码、验证码及密码个人信息,则可能无法成功注册/登录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账户。

(2)密码找回

为了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在您需要找回密码时,您需要提供您的可用于证实您身份的注册手机号、动态验证码,用以验证您的身份;如您拒绝提上述个人信息,则可能无法成功找回密码,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3)实名认证

为了确保电子数据的归属主体明确,在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的存取证或其他核心功能前,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正反面,以进行真实身份核验

此外,当您使用企业认证功能时,我们会收集您主动提供的身份认证材料,包括:企业名称、法人姓名、法人手机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地址、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照片、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授权书,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拒绝提供该信息会使您无法获得企业认证及使用我们的特定产品和服务。

另外您可以修改和补充头像信息,这些信息均属于您的“用户信息”。您补充的用户信息将有助于我们为您提供更优的使用体验,但如果您不提供这些补充信息,不会影响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的基本功能。

(4)存证/取证

1)基于摄像头、地理位置的拍照取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拍照取证功能。当您不允许我们访问摄像头权限和地理位置权限时,拍照取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上传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以及取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地理位置),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2)基于摄像头、麦克风、地理位置的录像取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录像取证功能。当您不允许我们访问摄像头麦克风权限和地理位置权限时,录像取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上传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以及取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地理位置),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3)基于屏幕、麦克风、地理位置的录屏取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录屏取证功能。当您不允许我们访问屏幕麦克风权限和地理位置权限时,录屏取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上传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以及取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地理位置),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4)基于麦克风、地理位置的录音取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录音取证功能。当您不允许我们访问麦克风权限和地理位置权限时,录音取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上传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以及取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地理位置),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5)基于读取存储内容的文件存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文件存证功能。当您不允许我们访问存储内容时,文件存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上传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以及存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6)基于输入链接的网页取证

您可以使用这个功能完成网页取证功能。当您不输入需要取证的网页链接时,网页取证功能将不可用。当您确认提交后,我们会收集您填写的证据名称、证据描述、网页链接以及取证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名称、文件大小、哈希值),作为保全数据的信息。

(5)出证

当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进行鉴定申请时:

1)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身份证照片信息,用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认鉴定主体身份及材料收集;

2)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存证/取证信息,用于向鉴定所申请鉴定;

3)我们需要收集您的签名相关信息,用于协议文件的签署;

4)我们需要收集您的收货姓名、联系方式及收货地址,以便进行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邮寄。

(6)分析检索

我们会使用相关算法能力,为您提供人工智能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在经安全加密技术处理、严格去标识化且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的前提下,我们会将所收集的信息(包括您所输入或提供的信息)用于分析、研究和预测,如匿名数据用于机器学习或算法模型训练,以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如您拒绝或对此有疑问的,请按隐私政策规定提供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您可以点击此处查看我们的算法原理及信息处理情况说明。若您向我们提供的信息中包括有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向我们提供这些信息之前,您需确保您已经取得合法的授权。

2、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时,我们系统可能通过浏览器或其他方式自动采集以下信息:

(1)日志信息

为使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以及快速定位问题,您使用我们服务时,系统可能自动采集的技术信息,包括:设备或软件信息,例如您的硬件设备型号、您所使用的软件版本信息、您的操作系统及版本、您的IP地址、您所在的位置、设备制造商、设备型号、硬件序列号、OAID、android_id/IMEI/IDFA/OPENUDID/GUID信息

(2)位置信息

为尽力保护您的账户安全,使您获得更安全的访问体验,您开启设备定位功能并使用我们基于位置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我们收集的有关您位置的信息,包括您通过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设备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通过GPS或WiFi/4G等网络类型等方式收集的您的地理位置信息。每次您打开安证拍小程序时,我们均会采集上述信息。您可以通过关闭位置权限随时停止我们对您的地理位置信息的收集。

3、通过系统权限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形

(1)为使您拍照取证时附加位置信息,您可以在第一次使用定位时授权位置权限给我们访问您的位置信息。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个人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上述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2)为使您便捷地使用拍照取证服务,您可以在第一次使用摄像头(相机)时授权相机权限给我们访问您的相机设备。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个人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上述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3)为使您便捷地保存图片到手机相册,您可以在第一次使用相册时授权存储空间权限给我们写入您的手机相册。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个人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上述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4、您充分知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如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您个人信息使用的规则

1、我们会根据本隐私政策的约定并为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功能对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

2、为了保障服务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我们会将您的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安全防范、降低风险、存档和备份用途;

3、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4、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脱敏、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对您的信息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加工,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准确、流畅及便捷的服务,或帮助我们评估、改善或设计服务及运营活动;

5、请您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在您注销账号时,我们将停止使用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6、我们会对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7、若因提供服务所必要,我们从第三方间接获取您的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在收集前要求第三方对个人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承诺,并要求其向您告知共享的信息内容,在依法取得您的同意后提供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也将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及与第三方的约定,保护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8、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您的信息,或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或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动作等形式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再次征求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

为确保您获得更为流畅、轻松的使用体验,在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会通过小型数据文件“Cookie”识别您的身份,以帮助您减少信息录入的次数和频率。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在使用App时产生的数据。

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存储您数据的Cookie是唯一的,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的功能,它只能被将Cookie发布给您的域中的web服务器读取。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并可随时清除设备上保存的所有Cookie,但如果您选择清除,则需要在每一次使用设备访问相关网站、浏览查看商品过程中重新进行用户设置。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信息存储

1、信息存储的方式和期限

一般情况下,我们仅在为您提供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及相关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时限内留存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为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为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执法的要求。

您注销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账户后,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对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保存3年,上述存储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删除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或使其去识别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信息存储的地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您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

(二)如我们停止运营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并对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我们采取了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等多方面的保护方式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

1.内部管理制度上,我们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和类型的不同采取了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并根据分类分级结果进行使用者权限、使用场景权限、使用授权权限、分级审批机制等多方面的权限限制;对于超期储存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2.技术保障措施上,我们在存储时采取了不可逆的加密存储、隔离存储,在信息展示和下载时采取了脱敏处理,传输时采取了专线传输、加密传输、密钥和数据介质隔离传输等技术措施,以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3.定期安全审计上,我们通过审计机制来对隐私政策和相关规程的有效性以及数据安全进行全面核查与控制。我们将定期更新并公开安全风险、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等报告的有关内容。

4.机制保障上,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小组,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委托处理等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同时,我们不断对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安全准则和安全意识强化宣导,并每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安全考试。另外,我们的相应网络/系统通过了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我们每年还会聘请外部独立第三方对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5.我们已制定相关的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

(四)信息安全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发送邮件/短消息、电话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若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登录名及其他个人信息。您在使用App服务时,我们会通过您的登录名及其他个人信息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您发现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登录名及/或其他个人信息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拨打客服热线400-930-9369),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四、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我们与第三方合作过程中,将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最小必要原则,安全审慎地处理相关数据。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数据处理涉及的第三方进行严格的限制。要求其严格遵守我们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及相关数据处理政策进行处理,保障数据安全。

(二)共享

1、我们不会与本集团/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仅会处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并且我们会要求合作伙伴提供数据安全能力和信息安全资质(如等级保护测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说明。在个人敏感数据使用上,我们要求第三方采用数据脱敏加密技术,从而更好地保护用户数据。如果您对第三方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有异议或发现这些第三方开发的应用程序存在风险时,我们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与相应的第三方协商解决,我们将尽可能提供帮助。如果我们在此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您造成损失的,我们将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目前,我们会在以下情形中,向您征求您对共享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

(1)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但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我们的关联方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2)我们可能会向合作伙伴及第三方共享您的账户信息、设备信息以及位置信息,以保障为您提供的服务顺利完成。但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我们的合作伙伴包括以下类型:

1)商品或技术服务的供应商。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共享给支持我们功能的第三方。这些支持包括为我们的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物流配送服务、支付服务、数据处理。我们共享这些信息的目的是可以实现我们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购物功能,包括我们必须与物流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订单信息才能安排送货;或者我们需要将您的订单号和订单金额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共享以实现其确认您的支付指令并完成支付。为了将司法鉴定意见书送到您的手中,在获取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共享给物流合作方,包括您填写的手机号、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

2)纠纷处理。当您在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及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等第三方发生纠纷、投诉或被投诉时,为了保护您与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和社会环境,我们会基于有关部门的要求将您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纠纷内容提供给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监管机关,以便及时处理纠纷,但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提供的除外。

2、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在此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您造成损失的,我们将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三)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

3、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四)公开披露

除在特定情况,我们原则上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披露。确有披露必要时,我们会告知您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的个人信息类型、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种类,并征得您的明确同意,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在此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您造成损失的,我们将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五)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授权同意的例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主要面对成年人。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监护人的同意。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我们不会主动直接向未成年人收集其个人信息。对于经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3、如果有事实证明未成年人并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注册使用了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我们会与相关监护人协商,并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4、对于可能涉及的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对于收集到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除遵守本隐私政策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约定外,还会秉持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严格遵循《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使用、披露,且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我们还会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专门制度;

(2)当您作为监护人为被监护的儿童选择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向您收集被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向您履行相关服务之必要。在具体服务中需要向您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事先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并告知您收集的目的和用途。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将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此外,您在使用晒单、评价及问答功能分享商品相关信息时可能会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个人信息,请您明确知悉并谨慎选择。您作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若儿童本人需要注册或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您应正确引导并予以监护;

(3)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权随时访问和更正儿童个人信息,还可以向我们提出更正和删除的请求。如您对儿童个人信息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联系我们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gdaz_zh@86nsn.com。我们会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六、您的权利

根据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您可以通过登录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账户,并通过如下渠道访问、查阅您的个人信息:

在“用户中心→基本信息和实名认证”中查阅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通过客服热线400-930-9369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对于您需要查询、访问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您也可以通过客服热线400-930-9369联系我们,我们会向您提供。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如您发现您的信息有误,您可通过以下路径自行操作:

在“用户中心→基本信息→手机号修改”中修改您的手机号信息。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等方面的考虑,您需要在通过身份验证之后方可修改您已绑定的手机号码。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400-930-9369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您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请您理解,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注销您的账户

当您符合约定的注销条件时,您可以随时注销此前注册的账户,具体路径为“用户中心→基本信息→注销账户”。系统将通过短信加登录密码进行注销操作,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注销成功,您也可以通过拨打400-930-9369人工客服进行注销。

您注销账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与/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六)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如您需要获取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通过拨打人工客服热线400-930-9369,人工客服会对您进行个人信息校验,完成姓名、电话、身份证后六位的个人信息主体确认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信息副本通过邮箱提交给您。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验证您的身份且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向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七)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我们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八)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您的任何疑问、建议、意见及投诉,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热线400-930-9369联系我们的客服提交,为保障安全,我们将在必要的身份验证通过后进行处理,最长将在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然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有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担忧很难得到您同意的;

(6)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其他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7)涉及商业秘密的。

七、本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权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对于重大变更,我们会在您登录时以弹窗的形式向您展示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请您注意,只有在您点击弹窗中的同意按钮后,我们才会按照变更后的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共享、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构成重大变化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提供的服务范围、模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如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的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接收数据的第三方身份等发生改变;

2.我们的经营主体、组织架构、所有权结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兼并收购重组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

3.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4.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方式、主要对象等发生变化;

5.个人信息风险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6.我们负责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7.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为了您能及时接收到通知,建议您在联系方式更新时及时通知我们。如您在本政策更新生效后继续使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政策并愿意受更新后的政策约束。

您可以在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登录页面以及登录后的首页底部查看本政策。我们鼓励您在每次登录安证电子证据开示平台和安证宝APP时都查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八、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或您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拨打客服热线400-930-9369与我们联系。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员,如果您有任何个人信息的疑问、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电子邮件:gdaz_zh@86nsn.com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您。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网信、电信、公安及工商等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九、附录文件

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